倉頡輸入法/例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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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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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以上的中文字,都可依據前述原則取碼,其餘約5%的字,若按同樣規則取碼,本來亦無不可,但顧及使用方便,特將一些字形做例外處理,這些字稱做「例外字」,包括:[1]

  1. 複合字首:做字首或次字首時,視爲一整體,只取頭、尾兩碼。
  2. 複合字:一律視爲一整體,只取頭、尾兩碼。
  3. 難字:可用「難」碼代替難取的部份。
  4. 特殊字:被其他部件橫貫時,先取特殊字,再取重疊於上的部件,並且可與骨幹的中豎重複。

注意以下例外字均已舉全,不可憑個人主觀自訂例外字,否則會取不到正確字碼。[2]

複合字首编辑

「複合字首」(或稱「特別字首」)在做「字首」或「次字首」時,視爲一整體,只取頭、尾兩碼。[3][4]

複合字首列表
版本 複合字首 圖解 取碼 字例 補充說明
三五 气 气 人弓 氣(人弓.火木)、餼(人戈.人弓木)
三五 羽 羽 尸一 翀(尸一.中)、翍(尸一.木竹水)
三五 麻 麻 戈金 麼(戈金.女戈)、磨(戈金.一口) 按台灣標準字形,「魔、磨、摩、麼」等字的字首應爲「戈金」而非「戈木」,但微軟倉頡採後者編碼,詳參〈特別注意〉一節。
三五 ⿸广林 ⿸广林 戈木 麽(戈木.竹戈)、磨(戈木.一口)
三五 厭 厭 一大 壓(一大.土)、靨(一大.一田中)
三五 辰 辰 一女 蜃(一女.中一戈)、辱(一女.木戈)
三五 厥 厥 一人 鷢(一人.竹日火) 五代手冊未列此複合字首。[5]
三  𠩵 𠩵 一木 歴(一木.卜中一)、厯(一木.山戈戈) 五代:歴(一.木木.一)、厯(一.木木.戈)
三  厤 厤 一木 歷(一木.卜中一)、曆(一木.日) 五代:歷(一.竹木.一)、曆(一.竹木.日)
三  鴈 鴈 一火 贗(一火.月山金) 五代:贗(一.人火.金)
三  雁 雁 一土 贋(一土.月山金) 五代:贋(一.人土.金)
三  䧹 䧹 戈土 應(戈土.心)、鷹(戈土.竹日火) 五代:應(戈.人土.心)、鷹(戈.人土.火)
三  府 府 戈戈 腐(戈戈.人月人)、焤(戈戈.火) 五代:腐(戈.人戈.月)、焤(戈.人戈.火)
三  亥 亥 卜人 賌(卜人.月山金) 五代:賌(卜.女人.金)[6]
 五 合 合 人口 拿(人口.手)、盒(人口.月廿) 三代:拿(人.一.口手)、盒(人.一.口廿)
 五 薛 薛 廿十 孽(廿十.弓木)、躠(廿十.口卜人) 三代:孽(廿.竹十.木)、躠(廿.竹十.人)

複合字首單獨使用,或用做「字身」、「次字身」時,則依一般方式取碼。例如:

麻(戈.十金.金),蔴(廿.戈.十金),嫲(女.戈.十金);
厭(一.日月.大),懨(心.一.日大),擫(手.一.日大);
辰(一.一.一女),宸(十.一.一女),娠(女.一.一女);
气(人.一.弓),汽(水.人.一弓),芞(廿.人.一弓);
羽(尸一.尸戈一),翅(十水.尸一.一),扇(竹尸.尸一.一)。
府(戈.人.木戈),俯(人.戈.人戈),腑(月.戈.人戈);
合(人.一.口),洽(水.人.一口),答(竹.人.一口);
薛(廿.竹口.十),𡤏(女.廿.竹十),𨇨(口一.廿.竹十)。

許多複合字首在書寫時會視爲整體形塊。例如「愿」、「壓」、「辱」等字,有時作撇筆一撇到底,包住下方部件,有時則較短,使兩字能上下切開,把它們定義作複合字首可避免字首應該取「厂」或取「原」、「厭」、「辰」的疑惑。

另一些複合字首是為了減少重碼。例如若不把「麻」定義作複合字首,「麻」部字得取「戈.十金.(尾碼)」或「戈.木木.(尾碼)」,許多字形只靠一個尾碼便難以區分,會產生大量重碼。同理「羽」、「气」、「薛」、「合」等皆有此作用。

複合字编辑

「複合字」不論是單獨使用或與其他字形組合使用,一律只取其頭、尾兩碼。[7]

複合字列表
版本 複合字 圖解 取碼 字例 補充說明
三五 門 門 日弓 問(日弓.口)、們(人.日弓)
三五 鬥 鬥 中弓 鬧(中弓.卜中月)、鬩(中弓.竹難山)
三五 阝 阝 弓中 除(弓中.人一木)、鄧(弓廿.弓中)
三五 隹 隹 人土 雄(大戈.人土)、維(女火.人土) 當中可以被其他成份夾雜,比如隺(人月土)。
三五 畿-田 畿-田 女戈 畿(女戈田)、幾(女戈竹戈) 「幾」從「𢆶」從「戍」,因此下方亦按「戍」字取碼,尾部份取「竹戈」不取「人」。
三五 虍 虍 卜心 虎(卜心.竹山)、虐(卜心.尸一)
三  鬼 鬼 竹戈 塊(土.竹戈)、蒐(廿.竹戈)、魅(竹戈.十木) 五代:鬼(竹山.戈)、塊(土.竹山.戈)、蒐(廿.竹山.戈)、魅(竹戈.十木)
三  ⿱亡口 ⿱亡口 卜口 贏(卜口.月.月弓)、羸(卜口.月.廿弓)
 五 门 门 中尸 间(中尸.日)、们(人.中尸) 1987年版五代加入,1999年版移除。
無定義時:门(中戈尸)、们(人.中戈尸)。
 五 贏-貝 贏-貝 卜弓 贏(卜弓.月山金)、羸(卜弓.廿手)

難字编辑

有些字的部份形狀過於瑣碎,導致拆碼繁瑣。爲了方便取碼,特別規定了一些「難字」,以「難(X)」碼代替難取部份。以下是難字列表:

1.「首、難、尾」型:首、尾碼好取,其餘難取。

「首、難、尾」型難字列表
難字 圖解 取碼 字例
身 身 竹難竹 鯓(弓火.竹難竹)、銵(金.竹難竹)
慶 慶 戈難水 櫦(木.戈難水)、羻(廿手.戈難水)
廌 廌 戈難火 薦(廿.戈難火)、韀(廿十.戈難火)
鹿 鹿 戈難心 麓(木木.戈難心)、塵(戈心.土)
𠂔 𠂔 中難竹 姊(女.中難竹)、笫(竹.中難竹)
𣶒 𣶒 中難中 淵(水.中難中)、婣(女.中難中)
兼 兼 廿難金 賺(月金.廿難金)、蒹(廿.廿難金)
黽 黽 口難山 繩(女火.口難山)、鼇(土大.口難山)
龜 龜 弓難山 鬮(中弓.弓難山)、龝(竹木.弓難山)
⻱ ⻱ 竹難山 龜(竹難山)、𤒅(火.竹難山)

2.「首、難」型:僅有首碼好取

「首、難」型難字列表
難字 圖解 取碼 字例
臼 臼 竹難 兒(竹難竹山)、倪(人.竹難山)、臾(竹難人)
𦥑 𦥑 竹難 叟(竹難中水)、盥(竹難.月廿)
學-爻-冖-子 學-爻-冖-子 竹難 學(竹月.弓木)、釁(竹月.一金.竹)
興-同-八 興-同-八 竹難 與(竹難卜金)、興(竹難月金)、輿(竹難十金)
肅 肅 中難 蕭(廿.中難)、鏽(金.中難)
卍 卍 弓難
卐 卐 女難
齊 齊 卜難 濟(水.卜難)、齋(卜難火)

特殊字编辑

有部件重疊在以下幾種字形的中間時,可先取特殊字,再取重疊於上的部件。[8]

特殊字列表
版本 特殊字 字例
三五 木 末(木十)、朿(木月)、束(木中)、來(木人人)、東(木田)、柬(木田火)、秉(竹木中)、乘(竹木中心)
三五 火火(首二筆為上至下,呈「八」形) 脊(火金.月)、拳(火手.手)
三五 戈 彧(戈大.口.一)、銭(金.戈手)、线(女一.戈十)
三五 大 爽(大大大大)、奭(大一日日)、夷(大弓)、夾(大人人)
三五 七(首筆為斜)七(首筆為橫) 屯(心山)[8]

注意特殊字的一些特性:

  • 重疊在特殊字上的字形可以計入中豎,且計入中豎的取碼方式通常優先採用。例如「東」字視爲「田」重疊在「木」上,取碼「木田」;而非「日」或「曰」重疊在「木」上,取碼「木日」。
  • 只有在特殊字內部重疊字形時適用特殊字的規則。例如若「央」取碼作「大月」(Cjrm-k0.svgCjrm-b8.svg),則並非使用特殊字規則(因為「Cjrm-b8.svg」不是在「Cjrm-k0.svg」的內部),而是試圖跨越取碼(但此字不符合跨越取碼的條件,因而實際取碼是按區塊取碼作「中月大」)。
  • 特殊字無絕對優先權,具體取碼仍須考量精簡、字形特徵、先繁後簡等其他原則。其中,特殊字會優先(但非必定)選擇讓橫筆對應原字最長、最突出的橫,以彰顯字形特徵。例如:
    • 「未」取碼作「十木」而非「木十」(使用特殊字),而「末」取碼作「木十」(使用特殊字)而非「十木」,因如此取碼更能彰顯字形特徵(「木」橫筆對應原字最長橫)。
    • 「春」取碼作「手大日」而非「大手日」(使用特殊字)、「実」取碼作「十手大」而非「十大手」(使用特殊字),因前者更符合字形特徵原則(若取「大手日」則「大」橫筆並非對應原字最長橫)與先繁後簡原則。
    • 「夫」取碼作「手人」而非「大十」(使用特殊字),因前者更符合字形特徵原則(若取「大十」則「大」橫筆並非對應原字最長橫)與先繁後簡原則。
    • 「毛」取碼作「竹手山」而非「竹心十」(使用特殊字),因前者更符合字形特徵原則(若取「竹心十」則「七」橫筆並非對應原字最長橫)與先繁後簡原則。
    • 「尧」取碼作「十心.一山」而非「心十.一山」(使用特殊字),因前者較符合字形特徵原則(區塊分割優先)。
    • 「戋」取碼作「戈十」(使用特殊字)而非「戈手心」、「㦮」取碼作「戈手」(使用特殊字)而非「戈手十心」,因前者較符合精簡原則與先繁後簡原則。

註釋编辑

  1. ↑ 五代手冊原文將「例外字」分為「複合字」、「難字」、「特殊字」、「重複字」,「複合字」下又分「複合字首」、「複合字」。可見五代手冊之「複合字」有廣義與狹義之別。三代手冊有「複合字」一詞,但由於三代未直接定義「複合字首」,其實質內容相當於五代的狹義複合字。由於廣義和狹義的「複合字」並存容易混淆,且廣義的「複合字」極其罕用——五代手冊除標題外未提及廣義的「複合字」;一般使用者談及「複合字」時也都是指三代或狹義的「複合字」——因此本教科書稍微調整架構,省去廣義的「複合字」,以避免歧義。「重複字」主要用於倉頡系統,但目前主流系統一般改以選字處理重碼字,本教科書遂將此部分移至〈進階知識〉一節。
  2. ↑ 就使用者角度而言,例外字不得新增。若站在輸入法或編碼表開發者的角度,則可考慮比照原開發者的精神,適當創造新例外字,以便為罕用字、造字編碼。
  3. ↑ 1994年版三代手冊未直接談及「複合字首」,但於第三章第三節介紹字首時提及「3.戊、戈、𢦏、㦰、产、麻、䧹、厭、厤、鴈、辰、厥、羽、府、鹿、亥、老、包、君‥等字,雖不能作上下或左右一次分離,然為了取碼方便,一律定義之為字首。」(1984年版之同一節字例尚有「雁」字),觀念與五代之複合字首相當。本教科書將其中可直接以漢字分割原則解釋者省略或於〈漢字分割〉一節討論,其餘則視為三代定義之複合字首。
  4. ↑ 五代倉頡實際上有哪些複合字首有爭議,官方五代手冊影印版和電子版列出的「複合字首」不一致,後者將「春」、「登」列為複合字首。因兩者在〈第三代、第五代改碼字〉皆把「蠢」、「凳」等相關字列為「五、取碼原則不一致者,使其統一」而非「三、增加複合字首或改變原複合字的取碼,以避免重複字者」,本教科書主要採影印版之說。其餘細節可參見〈爭議編碼〉一節。
  5. ↑ 《第五代倉頡輸入法手冊》(1999年版五代)附錄六〈第五代倉頡字碼表〉列出「鷢」(字形為「⿸厥鳥」)編碼為「一人竹日火」,附錄一〈第三代、第五代改碼字字碼對照表〉亦未提及相關改碼字,可見五代「厥」與三代一樣為複合字首。然而,五代手冊於介紹複合字首時未將「厥」列入,與前者不一致,對此有兩種解釋:一是五代手冊漏列此複合字首;二是五代取消了此二複合字首,唯將相關字之取碼字形由「⿸厥*」改為「⿱厥*」以致取碼未變,手冊字形則是印刷錯誤。解釋二需要較多巧合同時成立,可能性較低。 查漢文庫典「鷢」、「憠」、「橜」、「蟨」之六代編碼分別為「一廿人片」、「一廿人心」、「一廿人木」、「一廿人戈」,可見取碼所據字形為「⿸厥鳥」、「⿸厥心」、「⿸厥木」、「⿸厥虫」(若所據字形為「⿱厥鳥」、「⿱厥心」、「⿱厥木」、「⿱厥虫」,則應取碼「一廿山片」、「一廿山心」、「一廿山木」、「一廿山戈」),漢文庫典字形圖片顯示「⿱厥*」應屬錯誤。漢文庫典為五、六代共用系統,取碼所據字形相同,又漢文庫典與五代手冊皆屬五代倉頡,絕大部分取碼所據字形相同,因此五代倉頡之取碼所據字形當為「⿸厥*」,再次反駁了解釋二。 總上所述,解釋一顯較解釋二合理,五代倉頡應仍比照三代承認「厥」為複合字首;五代手冊未將「厥」列入複合字首應屬疏漏。
  6. ↑ 1994年版三代於字首一節有談及「亥」字特別定義為字首,並有例字「⿱亥月」。五代手冊於複合字首一節未提及此字形,改碼字一節未談及相關改碼,亦無相關字例。查漢文庫典(2003年版五代)將「賌」編碼為「卜女人金」,可見五代不將此字型認定為複合字首。
  7. ↑ 朱邦復於《第三代倉頡輸手法手冊》曾提及將「目」定為複合字取「月山」以免取「月一」時與「且」重碼;然而其《第五代倉頡輸手法手冊》主張「目」取「月一」不符合完整原則。本教材採五代之說,不將「目」視為複合字。
  8. ↑ 8.0 8.1 《第五代倉頡輸入法手冊》將「Cjrm-p10.svg」列為特殊字,並於附表描述「屯」之取碼是採用輔助字形「七凵」,可知是比照類似「朿」的原則取碼(但有論以為視為「七屮」更佳)。有論以為此特殊字只有「屯」一個應用實例,不將「Cjrm-p10.svg」視為特殊字也能按〈跨越分則〉解釋「屯」的取碼,且加入此特殊字會導致「毛」、「尧」等字取碼有爭議,而主張此字形不應納入特殊字[1]。該說可參,惟其所稱爭議並非不能用其他原則解釋,又考慮不將「Cjrm-p10.svg」視為特殊字的跨越取碼方式與〈跨越分則〉的典型實例較不似,且無法排除未來處理更大字集遇到更多應用實例之可能,此仍從原說將「Cjrm-p10.svg」列為特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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