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頡輸入法/版本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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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頡輸入法源遠流長,版本眾多。本章將介紹朱邦復團隊公布之相關版本之間的規則、編碼差異。注意:自製的倉頡輸入法可能混合了數代的編碼,或自行擴充了編碼,未必會完全符合以下敘述。
三代與二代的差異编辑
三代輔助字形變更编辑
倉頡字母 | 輔助字形 | 例字 | 三代取碼 | 二代取碼 | 說明 |
---|---|---|---|---|---|
卜 | 冰 | 戈一.水 | 卜.水 | 三代取消「卜」的輔助字形「」,改取「戈一」。 | |
匀 | 心.戈一 | 心.卜 | |||
羽 | 尸一.尸戈一 | 尸卜.尸卜 |
三代複合字首與複合字變更编辑
- 取消複合字「几」(竹山)。「几」按一般取碼規則取「竹弓」。
- 「气」由複合字改為複合字首,並將其取碼由「人山」改為「人弓」(不作字首時取「人一弓」)。
- 增加複合字首:羽、厭、麻、䧹、府、鴈、雁、厤、厥、辰。
三代其他變更编辑
- 「央」取碼由「大月」改為「中月大」。
- 「馬」改視為連體字,取碼由「尸尸.火」改為「尸手尸火」。
- 「鳥」改視為連體字,取碼由「竹尸.火」改為「竹日卜火」。
五代與三代的差異编辑
目前較通行的五代倉頡為1999年版,本節所談之五代以該版本為主。
五代倉頡的主要改變:
- 新增兩個輔助字形;
- 修改了複合字及複合字首規定;
- 取消某些特殊規定,以使編碼統一;
- 統一簡化字的編碼;
- 將一些字重新根據標準字體或不同字形取碼。
五代新增輔助字形编辑
五代新增了兩個輔助字形,相關漢字的拆碼也因此而改變,見下表:
五代修改複合字及複合字首規定编辑
複合字 | 三代取碼 | 五代取碼 | 字例 |
---|---|---|---|
竹戈 | 竹山.戈 | 塊(三代:土.竹戈;五代:土.竹山.戈) 蒐(三代:廿.竹戈;五代:廿.竹山.戈) |
三代複合字 | 三代取碼 | 五代複合字 | 五代取碼 | 字例 |
---|---|---|---|---|
卜口 | 卜弓 | 贏(三代:卜口.月.月弓;五代:卜弓.月山金) 羸(三代:卜口.月.廿弓.;五代:卜弓.廿手) |
複合字首:五代取消了「」、「」、「」、「」、「」、「」;增加了「」、「」。
複合字首 | 三代取碼 | 五代取碼 | 字例 |
---|---|---|---|
人.一.口* | 人口 | 拿(三代:人.一.口手;五代:人口.手) 盒(三代:人.一.口廿;五代:人口.月廿) | |
廿.竹十.* | 廿十 | 孽(三代:廿.竹十.木;五代:廿十.弓木) 躠(三代:廿.竹十.人;五代:廿十.口卜人) |
五代取消某些特殊規定,以使編碼統一编辑
「工」、「土」、「王」等鑲嵌字形,在五代不再適用包含省略原則。如:
- 瑩(三代:火火.月.一土;五代:火火.月.一戈)
- 瀅(三代:水.火火.土;五代:水.火火.戈)
- 靈(三代:一月.口口.一;五代:一月.口口.人)
- 滏(三代:水.金大土;五代:水.金大金)
三代將「兔」視爲組合字,五代改爲視爲整體字。如:
- 兔(三代:弓山.戈;五代:弓日竹戈)
- 冤(三代:月.弓山.戈;五代:月.弓日戈)
- 逸(三代:卜.弓山.戈;五代:卜.弓日戈)
三代將「函」視爲整體字,五代改爲視爲組合字。如:
- 函(三代:弓山水;五代:山.弓水)
- 涵(三代:水.弓山水;五代:水.山.弓水)
- 菡(三代:廿.弓山水;五代:廿.山.弓水)
五代對字首分離的改變编辑
三代將「癶」、「𡗗」、「夂」、「」類字形下緣統一視為可「一刀分離」。五代將部分漢字改視為不可「一刀分離」,但仍有部分視為可以,實際編碼不統一,有很多例外(詳見〈特別注意〉,此不盡列)。
五代統一簡化字的編碼编辑
倉頡輸入法同時應用於正體字和簡化漢字,但早期應用三代編碼的作業系統中,大都以正體中文的Big5編碼作系統的內碼,因此缺乏簡化字的倉頡碼。那時候的倉頡輸入法,將正簡漢字分開編碼。而部份系統的設計者自行釐定簡化字倉頡碼,如國喬系統、微軟Windows等,以致拆碼各異。後來,朱邦復先生公佈五代倉頡碼表,把正體字、簡化字一併編碼,以統一各家差異,詳見下方說明。列於最後者爲最終定案版。
- 「马」:弓尸.一 (微軟編碼) → 中女尸一 (1987年版) → 弓女尸一 (1999年版) → 尸一 [1]
- 「驼」之字首:弓一 (微軟編碼) → 中一 (1987年版) → 弓一 (1999年版) → 尸一 [1]
- 「钅」:金 (微軟編碼) → 人.一心
- 「铁」之字首:金 (微軟編碼) → 人心
- 「讠」:戈.弓 (微軟編碼) 或 戈.弓山 (微軟編碼) → 戈.弓女
- 「认」之字首:戈弓 (微軟編碼) 或 戈山 (微軟編碼) → 戈女
- 「门」:戈中尸 (微軟編碼) → 中尸 (1987年版) → 中戈尸
五代將一些字重新根據標準字體或不同字形取碼编辑
有些漢字,因社會上習慣字形有所改變,五代重新根據標準字體或不同字形取碼。如:
- 「卑」:竹竹.十 (視爲組合字) → 竹田竹十 (視爲整體字)
- 「麼」:戈木.女戈 → 戈金.女戈 (設異體容錯碼:戈木.女戈)
- 「魔」:戈木.竹戈 → 戈金.竹山戈 (設異體容錯碼:戈木.竹山戈)
- 「麵」:十弓.一田中 → 十水.一田中
- 「婁」:中田中女 (視爲整體字) → 中中.女 (視爲組合字)
- 「樓」:木.中田女 → 木.中中.女
- 「急」:弓尸.心 → 弓一.心 (設異體容錯碼:弓尸.心)
- 「黃」:廿.一.田金 → 廿.一中金
- 「黄」:廿.田金 → 廿中田金
- 「垕」:竹一.口.土 → 竹口.土
- 「毋」:田十 → 田十竹
1999年版五代與1987年版五代的差異编辑
1999年輔助字形變更编辑
朱邦復公布三代倉頡時尚未為簡化字編碼,一些自製三代倉頡輸入法的簡化字編碼便自行擴充,造成取碼規則不一。上述輔助字形相關取碼,1999年版五代倉頡的作法與三代倉頡並無二致,不少自製倉頡輸入法也跟進採用了這些官方規則。
2003年版五代與1999年版五代的差異编辑
朱邦復團隊架設漢文樂園、漢文庫典時,為統一紛亂的倉頡輸入法版本,一併公佈了2003年版五代倉頡,但當時僅作文字敘述[2],未上網公開完整規則,合作網站也未跟進,因而目前較通行的五代倉頡仍是1999年版。除漢文庫典查字會顯示2003年版五代倉頡碼[3]以外,很難找到完整的2003年版五代倉頡編碼表及支援2003年版五代倉頡編碼的倉頡輸入法。
朱邦復團隊於2001–2002年即已完成六代倉頡,漢文庫典等網站是以該架構運作。由於2003年版五代倉頡是在六代倉頡後推出,本質上引入了一些六代倉頡的改變,惟改以較相容於三代、五代倉頡的作法。
2003年輔助字形變更编辑
2003年難字變更编辑
2003年版五代收字較之前版本多,也多了一些為罕用字取碼建立的新規則,這些規則不與舊版衝突,且不引入將難以取碼,因而一些三代或1999年版五代倉頡也採用了這些規則。
2003年其他改變编辑
字元 | 字形 | 2003年版取碼 | 1999年版取碼 | 說明 |
---|---|---|---|---|
兜 | 兜 | 竹尸.竹山 | 竹女竹山 | 1999年版視爲整體字,2003年版視爲組合字。 |
兠 | 兠 | 中心.竹山 | 中一一山 | 1999年版視爲整體字,2003年版視爲組合字。 |
六代與五代的差異编辑
朱邦復團隊於2001–2002年即已完成蒼頡檢字法(俗稱蒼檢或六代倉頡),漢文庫典等網站是以六代架構運作(漢字圖片檔名即以是六代倉頡碼),朱邦復工作室提供的倉頡電書套裝軟件也提供了六代倉頡輸入的功能。
六代倉頡相對於五代做了相當大的改動。由於2003年版五代之相關資料並不完整,以下所列六代與五代之差異,皆以1999年版五代倉頡為參照基準。
六代倉頡字母變更编辑
六代將「H」由「竹」改為「的」,「X」由「難」改為「止」,並將過去未使用的「Z」設為「片」部[4]。
其中「的」、「止」為基本字母,單字分別取碼「的」(H)和「止」(X),「竹」字改為拆開取碼「人中人弓」。「片」字為特殊鍵,用於輸入符號或取一些複雜的輔助字形,「片」本字則取碼為「中中一尸」(異體為「中中一中」)。
六代輔助字形變更编辑
- 六代遷走了「弓」的輔助字形「」,移至「尸」部。
- 六代取消了「心」的輔助字形「」。如「鸟」取碼由「心卜尸一」改為「的卜尸一」,「乌」取碼由「心女尸一」改為「的女尸一」。
- 六代遷走了「女」的輔助字形「」,移至「山」部。如「民」取碼由「口女心」改為「口山心」,「以」取碼由「女戈人」改為「山戈人」。
- 此外,六代為各倉頡字母擴充了許多輔助字形,如下表。
倉頡字母 | 輔助字形 | 例字 | 六代編碼 | 五代編碼 | 說明 |
---|---|---|---|---|---|
日 | 黽 | 月日日 | 口難山 | ||
月 | 靑 | 手一.月 | 手一.月中一 | ||
黽 | 月日日 | 口難山 | |||
水 | 脊 | 水人.月 | 火金.月 | ||
火 | 賓 | 十.火月金 | 十.一竹金 | ||
歲 | 止.戈的火 | 卜一.戈竹竹 | |||
券 | 火.尸的 | 火手.尸竹 | |||
土 | 隹 | 人土 | 人土 | 「隹」取碼沒變,但不再視爲複合字。 | |
的 | 的 | 的 | 竹日.心戈 | ||
啲 | 口.的 | 口.竹日.戈 | |||
幷 | 的.的 | 卜十.卜十 | |||
戈 | 瓜 | 的戈人 | 竹女戈人 | ||
虫 | 中戈 | 中一戈 | |||
萬 | 廿田戈月 | 廿.田中月 | |||
㐃 | 戈中 | 人一中 | |||
十 | 寢 | 十一尸水 | 十.女一.水 | ||
𡬓 | 十月尸水 | 十.女一.水 | |||
大 | 豖 | 一大人 | 一尸大人 | ||
丯 | 手大 | 手竹 | |||
帶 | 大.月.中月 | 大心.月.中月 | |||
夜 | 卜.人.大 | 卜.人.弓大 | |||
中 | 非 | 中.尸卜 | 中一.尸卜 | ||
兆 | 中.山人 | 中一.山人 | |||
蠿 | 中女.中戈.戈 | 女一.中戈.戈 | |||
北 | 中一.心 | 中一.心 | 「北」的字首若獨用,五代取「中一一」,六代取「中一」。 | ||
對 | 中土.木戈 | 廿土.木戈 | |||
業 | 中廿十木 | 廿金廿木 | |||
叢 | 中廿土水 | 廿金廿水 | |||
肃 | 中火 | 中中火中 | |||
粛 | 中火木 | 中中火中 | |||
辛 | 卜中 | 卜廿十 | 此輔助字形不可用於「羊」、「𦍌」、「對」、「菐」、「業」等字形。 | ||
辦 | 卜中.大尸.中 | 卜十.大尸.十 | |||
关 | 中人 | 廿大 | |||
一 | |||||
函 | 一山人 | 一山弓水 | 「函」另一寫法,五代與六代皆取「山弓水」。 | ||
亟 | 一水.一 | 一水.一 | |||
弓 | 詹 | 弓.卜一口 | 弓金.卜一口 | ||
秀 | 的木弓的 | 竹木.弓竹尸 | |||
场 | 土.弓的的 | 土.弓尸竹 | |||
𠂔 | 中弓的 | 中難竹 | |||
癶 | 弓.人 | 弓戈.卜人 | |||
人 | 今 | 人.弓 | 人.戈弓 | ||
俞 | 人.月.中弓 | 人.一.月弓 | |||
衆 | 的月廿人 | 竹廿.竹竹.人 | |||
癶 | 弓.人 | 弓戈.卜人 | |||
祭 | 月人.一.一火 | 月人.一.一火 | |||
心 | 斷 | 心女.的一中 | 女戈.竹一中 | ||
手 | 者 | 手日 | 十大日 | ||
耆 | 手心.日 | 十心.日 | |||
口 | 綠 | 女火.口一水 | 女火.女弓水 | ||
桺 | 木.一口口 | 木.一中尸 | |||
畱 | 一口口田 | 一中中田 | |||
官 | 十.口口 | 十.口中口 | |||
𡔝 | 土.口的 | 土.尸一口 | |||
靈 | 一片.口.一人 | 一月.口口.人 | |||
尸 | 当 | 火尸 | 火尸一 | ||
尋 | 尸.一口.戈 | 尸一.一口.戈 | |||
录 | 尸水 | 弓一一水 | |||
臼 | 的卜尸 | 竹難 | |||
𦥑 | 的心尸 | 竹難 | |||
習 | 尸尸.的日 | 尸一.竹日 | |||
面 | 一田尸 | 一田尸中 | |||
斉 | 卜大.中 | 卜大.尸中 | |||
豕 | 一尸人 | 一尸竹人 | |||
永 | 戈尸水 | 戈弓水 | |||
片 | 中中一尸 | 中中一弓 | |||
卍 | 尸止 | 弓難 | |||
吳 | 口女尸大 | 口女弓大 | |||
身 | 的尸的 | 竹難竹 | |||
馬 | 尸手火 | 尸手尸火 | |||
𩡧 | 尸手廿廿 | 尸手尸廿 | |||
马 | 尸一 | 弓女月一 | |||
骏 | 尸一.戈金.水 | 弓一.戈金.水 | |||
廿 | 構 | 木.廿土月 | 木.廿廿月 | ||
華 | 廿.一廿十 | 廿.一廿十 | 「華」取碼沒變,但拆字方式不同了。 | ||
畢 | 田廿十 | 田廿十 | 「畢」取碼沒變,但拆字方式不同了。 | ||
無 | 人廿.火 | 人廿.火 | 「無」取碼沒變,但拆字方式不同了。 | ||
山 | 低 | 人.的山.一 | 人.竹心.一 | ||
民 | 口山心 | 口女心 | |||
瓦 | 一山弓戈 | 一女弓戈 | |||
乄 | 大山 | 大女 | |||
𠚜 | 山.月.止 | 尸山.月.竹難 | 此輔助字形只用於外框,不可用於「兕」等字形。 | ||
女 | 鼠 | 止.女女女 | 竹難.女卜女 | ||
鄉 | 女女.戈戈.中 | 女竹.戈戈.中 | |||
卯 | 的女.尸中 | 竹竹.尸中 | |||
收 | 女.人大 | 女中.人大 | |||
亥 | 卜女人 | 卜女竹人 | |||
牙 | 一女的 | 一女木竹 | |||
旡 | 一女山 | 一女大山 | |||
葘 | 廿.女.田 | 廿.女一.田 | |||
孳 | 廿.女.弓木 | 廿.女戈.木 | |||
田 | 亜 | 一田一 | 一中中一 | ||
止 | 步 | 止中的的 | 卜中一竹 | ||
政 | 一止.人大 | 一一.人大 | |||
延 | 弓水.的止 | 弓大.竹卜一 | |||
凸 | 止山 | 月尸尸 | |||
凹 | 山止 | 尸尸山 | |||
卍 | 尸止 | 弓難 | |||
卐 | 女止 | 女難 | 「卐」實際取碼沒變。 | ||
兜 | 止日.的山 | 竹女竹山 | |||
淊 | 水.弓.止 | 水.弓.竹難 | |||
臾 | 止人 | 竹難人 | |||
叟 | 止中水 | 竹難中水 | |||
學 | 止月.弓木 | 竹月.弓木 | |||
與 | 止卜金 | 竹難卜金 | |||
興 | 止月一金 | 竹難月金 | |||
舉 | 止金.手 | 竹金.手 | |||
鹿 | 戈止心心 | 戈難心 | |||
慶 | 戈止弓水 | 戈難水 | |||
廌 | 戈止卜火 | 戈難火 | |||
𢉖 | 戈止戈戈 | 戈難戈戈 | |||
亞 | 一止一 | 一中中一 | |||
𡆵 | 田止 | 田中中中 | |||
𣶒 | 中止中 | 中難中 | 「𣶒」實際取碼沒變。 | ||
淵 | 水.中止中 | 水.中難中 | |||
鼎 | 月山.止 | 月山.女一.中 | |||
肅 | 中止 | 中難 | 「肅」實際取碼沒變。 | ||
兼 | 廿止金 | 廿難金 | 「兼」實際取碼沒變。 | ||
㢘 | 戈.廿止.火 | 戈.廿難.火 | 「㢘」實際取碼沒變。 | ||
韲 | 卜.止.中一 | 卜難.中尸一 | |||
齊 | 卜止 | 卜難 | 「齊」實際取碼沒變。 | ||
齋 | 卜止火 | 卜難火 | |||
龜 | 弓止山 | 弓難山 | 「龜」實際取碼沒變。 | ||
卜 | 産 | 卜.的手一 | 卜竹.竹手一 | ||
商 | 卜金口 | 卜月金口 | |||
育 | 卜戈.月 | 大戈.月 | 此輔助字形不可用於「车」、「东」等字形。 | ||
流 | 水.卜戈.山 | 水.大戈.山 | |||
與 | 止卜金 | 竹難卜金 | |||
片 | 予 | 弓片 | 弓戈弓弓 | ||
矛 | 弓片的 | 弓戈弓竹 | |||
本 | 十片 | 木一 | |||
亦 | 卜片 | 卜中弓金 | |||
赤 | 土片 | 土中弓金 | |||
承 | 弓片人 | 弓弓手人 | 相似的「𠄘」字(中間只有二橫)取碼「弓弓手人」。 | ||
霖 | 一片.木.木 | 一月.木.木 | |||
其 | 廿片 | 廿一一金 | |||
基 | 廿片.土 | 廿金.土 | |||
甚 | 廿片女 | 廿一一女 | |||
頁 | 一片 | 一月山金 | |||
順 | 中.中.中片 | 中.中.中金 | |||
鳥 | 的片 | 竹日卜火 | |||
裊 | 的片.卜竹女 | 竹日卜女 | |||
鬻 | 弓火木片 | 弓弓.一.口月 | 「𩰲」單用時取「弓弓一口月」(NNMRB)。 | ||
䰞 | 弓手日片 | 弓弓.一.口月 |
六代複合字首與複合字變更编辑
- 複合字首中,六代取消了三代五代共用的「羽」「厥」「君」、五代的「合」,不再視作複合字首。「薛」仍為複合字首,但取碼改為「廿中」。
- 「隹」不再視為複合字,但實際取碼沒變。
- 複合字首「」(右下是「」)由「卜弓」改作「卜大」;「」(右下是「凡」)仍取「卜弓」。「𦝠」獨用時取碼「卜女口大」。
- 「虍」由複合字改為複合字首,獨用時拆碼由「卜心」改為「卜的心」。
- 新增「」「」「」「」四個複合字首。
複合字首 | 取碼 | 字例 | 六代編碼 | 五代編碼 |
---|---|---|---|---|
卜心 | 虎 | 卜心.的山 | 卜心.竹山 | |
廿中 | 孽 | 廿中.弓木 | 廿十.弓木 | |
一月 | 麗 | 一月.戈止心 | 一一.月月.心 | |
卜月 | 毫 | 卜月.竹手山 | 卜.口.月山 | |
廿月 | 夢 | 廿月.弓戈 | 廿.田中.弓 | |
的大 | 徵 | 的大.一一土 | 竹人.山土.大 |
六代難字規則變更编辑
六代取消了難字規則,改用新舊輔助字形、複合字首、複合字處理以往的難字,詳見其他節的例字。
六代重複字規則變更编辑
六代改用數字1至5區別重碼字;若原字已有五碼,則取前四碼加數字。如「知」是「人大口」(OKR),「佑」是「人大口1」(OKR1);「縱」是「女火的人人」(VFHOO),「縰」是「女火的人1」(VFHO1)。
六代反字身規則编辑
六代新增了反字身規則:左右形()或左下-右上形()組合字的字身若為以下定義的組合,則「字首」「字身」互易成為「反字身」與「反字首」。普通漢字先取字首,再取字身,最多取「2+3」碼;反字身漢字則先取反字身,再取反字首,最多取「3+2」碼。反字首取碼比照字首,最多兩碼,超出者取頭、尾;反字身取碼比照字身,最多三碼,並且可細分作次字首和次字身。
例如五代的「難」為「廿人.人土」,「𦰩」(廿人)為字首,「隹」(人土)為字身;六代編碼為「廿中人.人土」,「𦰩」(廿中人)為反字身,「隹」(人土)為反字首。
反字首 | 字例 | 六代編碼 | 五代編碼 | 說明 |
---|---|---|---|---|
力 | 劾 | 卜女人.大尸 | 卜人.大尸 | |
刂 | 剋 | 十口山.中弓 | 十山.中弓 | 即使「克」向右延伸,取碼規則亦然。 |
阝 | 邪 | 一女的.弓中 | 一竹.弓中 | |
攴 | 敍 | 人.一木.卜水 | 人木.卜水 | |
攵 | 敗 | 月山金.人大 | 月金.人大 | |
欠 | 歡 | 廿.口土.弓人 | 廿土.弓人 | |
隹 | 維 | 女戈.火.人土 | 女火.人土 | 即使「糸」通常作字首,取碼規則亦然。 |
頁 | 題 | 日.一人.一片 | 日人.一月金 | 簡化的「页」不作反字首,如「题」取碼「日人.一月人」。 |
鳥 | 鵡 | 一心.止.的片 | 一一.竹日火 | 簡化的「鸟」不作反字首。如「鹉」取碼「一止.的卜一」。 |
如果字身不是恰好為以上組合,則不套用此規則。例如「順」的字首為「丿」,字身為「」,因此六代按一般取碼為「中.中.中片」,而不是按反字身規則取碼為「中.中中.一片」。
六代上下形規則编辑
六代新增了上下形規則:上下形字一律按首、2、3、尾方式取碼;除以下例外情形分為字首、字身取碼:[6]
- 上部為「囗」、「匚」、「凵」、「冂」等封閉或半封閉字形,如「羅」、「慝」、「鬯」、「䍑」等。[7]
- 上部以「八」、「冖」形與下分離者,如「窗」、「發」、「祭」、「春」、「儍」、「學」等。
- 上部字形縱列者,如「犁」、「響」等。
- 上部字形於下方延伸者,如「導」、「蜑」等。[8]
- 同形字組成者,如「毳」(的山.的山.山)、「龘」(卜心.卜心.心)等。
- 延伸分割形,如「栽」、「房」、「延」等。
- 複合字首,如「夢」、「摩」、「壓」等。
例字 | 六代編碼 | 五代編碼 | 說明 |
---|---|---|---|
糞 | 火木田金 | 火木.田.廿金 | |
鬼 | 的田的戈 | 竹山.戈 | |
吾 | 一木一口 | 一一.口 | |
惠 | 十田戈心 | 十戈.心 | |
專 | 十田戈戈 | 十戈.木戈 | |
義 | 廿土的戈 | 廿土.竹手戈 | |
盡 | 中一火廿 | 中一.火.月廿 | |
墨 | 田火土土 | 田土.火.土 | |
感 | 戈的一心 | 戈口.心 | 字形為「⿱咸心」 |
惑 | 戈口一心 | 戈一.心 | 字形為「⿱或心」 |
六代疊字規則编辑
六代新增了疊字規則:當一個字以二疊、三疊、四疊等方式堆疊時,將該字視為分割單位(字首、次字首等)。
例字 | 六代編碼 | 五代編碼 | 說明 |
---|---|---|---|
𠎳 | 人木.人.一木 | 人.一木.木 | |
龖 | 卜心.卜月.心 | 卜月.卜心.心 | |
龘 | 卜心.卜心.心 | 卜心.卜月.心 | |
譶 | 卜口.卜口.口 | 卜.一.一口 | |
䨻 | 一田.一田.田 | 一月.田田.田 |
六代鏡像字規則编辑
有些罕用漢字含有水平鏡像或是垂直镜像的部件,取碼相當困難。六代倉頡輸入法引入了以「片」表示翻轉的規則,即在翻轉的部件後加上「片」代表水平鏡像或垂直鏡像。
例字 | 六代編碼 | 五代編碼 | 說明 |
---|---|---|---|
𠄏 | 弓弓片 | ||
𢆴 | 女戈.弓弓片 | ||
𢨋 | 戈口一片 | ||
𣀨 | 戈口片.卜水 |
六代其他改變编辑
字形 | 六代編碼 | 五代編碼 | 說明 |
---|---|---|---|
乂 | 的人 | 大 | |
囗 | 月山 | 月一 | |
廴 | 弓水 | 弓弓大 | |
丂 | 一尸 | 一女尸 | |
麥 | 木人人水 | 十人弓戈 | |
麴 | 木水.心.火木 | 十水.心.火木 | |
噩 | 一口口口 | 一土口口 | 做字首時取碼「一口口」 |
壨 | 田田.土 | 田田.田田.土 | 「壘」仍取碼「田.田田.土」 |
此外,六代也取消了五代將部分漢字的「癶」、「𡗗」、「夂」、「」字形下緣視為不可「一刀分離」的取碼方式,回復三代的做法,統一視這些字形的下緣可「一刀分離」。(詳見〈特別注意〉)。
六代異體字擴充编辑
對於異體字,六代是各自取碼的。五代及以前的倉頡,官方做法也是各自取碼,但在一些作業系統的內附輸入法裏,則只支援一種字形的取碼。例如「角」=弓月手,「角」=弓月土。因以倉頡為內碼,兩字内碼也不同。(統一碼則把兩字視作「地區差異」字形,併入同一內碼。)
六代符號表更動编辑
六代倉頡將五代的符號表由原先的 YYY?? 段改到 ZZ??? 段。具體可參見六代倉頡符號表。
附註编辑
- ↑ 1.0 1.1 詳見朱邦復:〈第五代倉頡碼表說明〉,2006年。
- ↑ 詳見〈第五代倉頡碼表說明〉,2006年。
- ↑ 漢文庫典顯示的一些五代倉頡碼似乎明顯有誤,一般認為2003年版五代倉頡碼其實是由蒼頡檢字法(俗稱六代倉頡)的編碼修改而來,而有些修改疏漏造成的錯誤。
- ↑ http://web2.hsps.tp.edu.tw/unit/11/96下專題/4/倉頡--大信OK.doc[失效連結] 第40頁末段
- ↑ 「蒼檢」的字根
- ↑ 倉頡檢字法(倉頡六)碼表,倉頡之友·馬來西亞。
- ↑ 與包含省略規則類似,「戊」類字形不視為封閉,如「感」仍按上下形規則取碼。
- ↑ 官方資料未明確提及此類字形為例外,但實際字例如「導」、「蜑」等字皆不按上下形規則取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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